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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奶”导致离婚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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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对“包二奶”等违反一夫一妻制行为如何处罚,是婚姻法修改中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建议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对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同居关系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据介绍,首次提请今年10月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对重婚和违反一夫一妻制行为作出规定。草案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和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草案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有关重婚的规定范围较窄,应当对哪些属于重婚加以具体化,扩大认定重婚罪的范围。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北京、广东等地多次召开座谈会和论证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昂然今天在汇报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时说,较为一致的意见是,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情况比较复杂,应当通过法律、党纪、政纪、道德、教育等多种手段、多种渠道予以遏制。对属于重婚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重婚和虽然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同居关系导致离婚的,应当加重其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为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在草案的基础上,扩大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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